广东潮州:取消公积金借款人户籍地限制,公积金可支付新房首付款
作者:探索 来源:知识 浏览: 【大 中 小】 发布时间:2025-07-07 05:38:51 评论数:
原标题丨广东潮州:取消公积金借款人户籍地限制 公积金可支付新房首付款
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7日发布通知,广东公积取消公积金借款人户籍地限制,潮州持全国《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证明》至潮州申请新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借款人,贷款额度、金借积金申请条件与潮州市缴存者相同。款人可支此外,户籍2022年6月至12月在潮州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地限,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,付新房首付款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,广东公积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的潮州,首付比例最低为20%。取消
金借积金